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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头年轻的成年大棕熊,全身的皮毛散发着银色光芒呈现灰色,站立起来的它,足足有两米多,体重起码得有五六百公斤,如同天神一般,威风凛凛。
“我去,真地有棕熊!”
一行人除了孙小平以外,全都吃了一惊。
由不得大家吃惊。
这时候,正是一年中最好的季节,山林里食物多多,棕熊的身上裹慢了脂肪,熊掌格外肥实,与鹿茸、虎骨并称三宝。但棕熊性格暴烈,愚钝固执,不太好惹。森林里有“宁与虎豹搏斗,不和老熊周旋”的说法。一旦惹恼了大棕熊,它决不会像其他猛兽那样估量形势能逃则逃,它会不顾三七二十一地纠缠住你拼命,哪怕肚肠流了一地,只要还有一口气,是决不肯罢休的,简直天生就是个拼命三郎,敢死队的料,在战场上当炮灰最合适。
最让人发怵的是,大棕熊夏天也跟野猪一样,喜欢靠在松树上蹭痒,被太阳晒化的松脂涂满它的身体,它觉得难受,又跑到被太阳晒得滚烫的沙滩上去打滚,一层沙子一层松脂,层层叠叠,就像披挂了一件古代武士的铠甲,又像是穿了一件现代警察的防弹衣。
孙小平他们一行中只有五个人带了枪,枪支全都是手枪,这种枪威力很低,除非打在头部,否则极难一枪就把狗熊撩倒。
要知道,受了伤的大棕熊简直是一个丛林中的恶魔。
这头大棕熊的行走的速度很快,笔直地向着野猪群走去,看他地样子,这头大棕熊是饿坏了,他准备去猎杀一头野猪作为自己的中餐。
大棕熊在老霉,算得上山林中的一方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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