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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南大邀请我去校友会演讲,我对作为志愿者的他一见钟情,活了二十几年,我竟然才知道我皮囊下竟然是一副老色批的灵魂。
我们的故事很老套,我围追堵截,软硬兼施,终于把南大校草收为金丝雀。
但和烂俗不同的是,他不爱我,但我稀罕他。
不过没关系,就算他的心不在我这,人在我这就成。
“路上看到顺手买的。”我把板栗递给他,语气带这些邀功的意味。
时灼接过,说了声“谢谢”,表情倒是看不出喜怒。
他把板栗顺手放在桌上,十指飞快地在键盘上敲动,根本顾不上一旁的我。
不过我也习惯了,厚着脸皮蹭到他旁边,看着他电脑上一连串的代码和他脸上认真的表情,又不禁感叹我选男人的眼光就是好。
“板栗再不吃就冷了,”我说:“我给你剥。”
想来我从小到大看见油瓶倒了都不扶的大少爷,剥板栗的技术已经这么熟练了,这一切都要感谢我们之间伟大的爱情——我爱,他不领情。
我剥好一颗,递到他嘴边,他顺从的张开嘴吃进去,还不小心舔到了我的指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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