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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任行忍住笑意,给了我一个不轻不重的脑瓜崩,“我来弄,出去等着。”
“噢。”我撇撇嘴坐了回去,侧过头趴在桌上看他捣鼓。
进门时,任行把大衣挂在了客厅的衣架上,现在穿的是里面浅灰色的毛衣背心,打底了一件长袖白衬衫。这算是我见过他穿过的衣服里颜色最浅的一套了,此时被橘黄色的暖光一照,他整个人气势都柔和了些许,没了以往那股仿佛要把人划伤的锋利感。我看了半晌,内心感叹,任行的确是我遇到的最好的人了。
然而我还是不能确定自己到底有没有喜欢上他。
可能是由于一直以来的经历,我很难认为什么东西是属于我的——我不清楚这样的低占有欲是天生还是后天养成的,但正因如此,眼下我难以确认对任行的感情。如果要说那方面的冲动,我又对男男女女都没啥“性”趣,也不好用来参考。
我也尝试模拟过一些常规情景,比如幻想一下任行跟另一个人在一起之类的,结果只觉得脑内一片茫然,啥感觉也没有。
没办法啊,他自己说的他不喜欢人……说起来,前不久我倒是在手机弹窗小广告上看到过一则“美国一男子宣布跟自己爱车共度余生”的新闻,脑内的画面不由自主地扭曲成了穿着白西装的任行边上放着一架直升机、直升机螺旋桨上盖着白头纱……
嗯……虽然有点猎奇但又好像还挺合理……
“什么直升机?”
任行的声音猛地把我惊醒,我一回神,发现自己正拽着他的袖口,连忙松开:“没没没、没有……呃,我说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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